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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职称评审

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职称评审

      2000年,海南省人社厅委托省科协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省科协成为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主管部门。领导高度重视,将职称评审工作放在学会学术部,并安排专人负责。2017年,省人社厅将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权下放给我会。2018年,省人社厅将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权也下放给我会,同年,根据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精神,我会按照省人社厅要求,将海南大学的科研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权下放给海南大学,支持海大建设世界一流学科。

省科协学会学术部作为职称评审工作的具体负责部门,在职称材料受理、审查、评审过程中,均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审核材料,严格做好审核工作,充分发挥社团认可和同行认可机制,以公开、公正、准确的工作品质,确保我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职称评审工作顺利完成。彰显科协组织在承担科技评价和科技人才评价职能方面的独特优势,有力地提升了科协的社会公信力。

      近年来,在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中从事自然科学研究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的热情不断提升,申报人数逐年增长。从2013年至今,共受理认定269人,其中,认定副高级3人,认定中级155人,认定初级111人;共审查申报评审合格的424人,共评审通过337人,其中,正高82人,副高184人,中级59人,初级12人。这种情况的出现,一方面是因为职称是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技术水平的标志,代表个人的学识水平和工作实绩,是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自然科学研究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也是对自身专业素质的一个被社会广泛接受、认可的评价。另一方面,对个人来说,职称与工资福利、职务升迁挂钩,是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牵涉到个人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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